《荒漠甘泉》12月2日
“因受苦難得以完全”。(來2:10)
鐵加上火成爲鋼。土地是岩石加上熱,或冰河的衝壓。麻布是亞麻纖維加上清洗,梳劈,槌擊,和紡織。人格也是一定有其附加的因素。偉大人物决不爲世界所遺忘,但偉大人物不是由逸樂,而是由苦難所造成的。
有一個母親,帶了一個瘸腿而又駝背的孩子回去,作他兒子的遊伴。她曾警告她的兒子,要十分當心,不要用言語去傷這殘廢孩子的心:只要好好地和他玩耍,當他一個普通的孩子。當他們玩耍的時候,她暗暗地偷聽她兒子說些什麽;過了幾分鐘,他對他的遊伴說:“你知道你背上所背的是什麽嗎”?小駝背大爲受窘,答不出一句話來。他說:“這是一個裝翅膀的匣子;有一天,神要替你打開來;那時你就能像天使一樣飛行了”。
有一天,神必讓每一個基督徒看見:他們現在所反對的,乃是他所用的工具,爲要叫他們完全。他要他們成爲磨光的石子,好用以建造天上的殿宇。——麥友
苦難對于人格的培植,是一種奇妙的肥料。人生的偉大目的,是培植人格,惟有人格,是我們能够帶入永恒的東西……試煉的目的,就是要我們獲得高尚的人格。——斐爾潑斯
走盡荊棘路,能登異象山。
《曠野的筵席》12月2日
「少年人用什麼潔淨他的行為呢?是要遵行你的話。」(詩29:9)
法利賽人洗淨杯盤的外面,卻讓裏面充滿了不潔。我們的主責備他們只知道過度的注重外面的事物,而忽略裏面的實際。我們許多人由此得到結論,以為只要注重那些關乎裏面的屬靈真理,那就一切都好了。然而,神是要求裏面和外面,一概都要潔淨。只有外面,而沒有裏面的,這是屬靈的死亡,可是只有裏面而沒有外面的,這也只是一種不可捉摸的靈化生命。以靈化的手段來取消外面的事物並不就是屬靈。主的命令是:「這是你們當行的,那也是不可不行的。」(太23:23)神的命令,無論看來是如何的微小,但這總是神旨意的表示,我們永不敢輕忽對待。即使忽視了祂最微小的要求,我們也不能逃避將來的刑罰。
《竭誠為主》 12月2日
信徒的完全
這不是說,我已經得著了,已經完全了……(腓三12)
以為神要把我們造成一個完全的樣本,好表彰他的能力,這是個陷阱。神的目的是要我們與他合一。強調聖潔的運動,很容易使我們有一種觀念,就是以為神要製造一些聖潔的樣本,放在他的博物館裏。你若一心追求這種個人聖潔的觀念,你生命的指標就不是神。而是你所稱為彰顯神的東西。你說:[神的旨意絕不會叫我生病。]若按神的旨意,他的兒子也要受壓傷的話,為什麼他不可以壓傷你?神旨意的彰顯,不再乎你認為聖徒應該怎樣;你與耶穌基督的關係,才是最重要的。不論健康或生病,都要一心一歸依他。
信徒的完全,絕不是人的完全。信徒的完全是與神關係的完全,在人生毫不相干的大小事上顯明出來。當你順服主耶穌的呼召,第一件叫你驚訝的事,就是你所作的都無關痛癢。另一件叫你詫異的事,是別人都似乎過著合情合理的生活。他們的生活很容易使你覺得不需要神。即使單靠人努力與熱心,也能達到神的要求。可是在失落的世界裏,這是絕不可能的。我被召,是要過一個與神有完美關係的生活,以致我的生命能引發別人對神的渴慕,而不是對我本身的欽仰。只顧自己會減低給神使用的效能。神不是要把我塑造到十全十美,好放在陳列室裏;祂是要帶領我到一個祂可以使用我的地方。讓神喜歡怎樣做就怎樣做。
祈禱◆主啊,今天早上,我察覺自己多麼強烈的需要你;願你照你在基督耶穌裏的豐盛,滿足我的需要,直至我完全被你的供應所改變。
《靈命日糧》 12月2日
應許實現
讀經: 馬太福音1章18-25節
金句: 「她將要生一個兒子,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,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。」(馬太福音1章21節)
在美國職棒非賽季期間,球隊經理和教練們便忙著物色球員,為下一賽季作準備。但如果你和我一樣是芝加哥小熊隊的球迷,你恐怕不會抱著太高的期望。因為芝加哥小熊隊多年來從未問鼎過冠軍杯!所以,當一名剛被網羅進球隊的球員在坐滿記者的招待會上說:「我們會拿世界冠軍的!」大家都覺得難以置信。我得承認,這種許諾很難讓人不懷疑。他所許的諾言,似乎根本不可能實現!
在耶穌的時代,飽受羅馬高壓統治的猶太人必定也會懷疑, 神是否會實現他的應許:賜下一位救贖主,將他們從罪惡中拯救出來,並復興以色列的榮耀呢?(以賽亞書1章26節,53章12節,61章) 神在四百年前就如此應許他們了,但四百年來,猶太人沒有聽到 神的隻言片語。可就在那時,天使向約瑟顯現,告訴他馬利亞將要生一個兒子,他要將「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」(馬太福音1章21節)。
主的降生表明 神信守諾言,他說要賜下一位救主,他也成就了! 神的應許也包括了解決我們罪的問題。耶穌願意並正在等候赦免你我所有的罪。JS
普世歡騰,救主降臨!
全民接他為王;
萬心為主預備地方,
宇宙萬物歌唱。Watts
神的應許總是兌現,因為他信守諾言!
《聖經研讀》12月2日
約一 2:1 我小子們哪、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、是要叫你們不犯罪。若有人犯罪、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、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.
約一 2:2 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.不是單為我們的罪、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。
約一 2:3 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、就曉得是認識他。
約一 2:4 人若說我認識他、卻不遵守他的誡命、便是說謊話的、真理也不在他心裏了。
約一 2:5 凡遵守主道的、愛 神的心在他裏面實在是完全的、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裏面.
約一 2:6 人若說他住在主裏面、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。
約一 2:7 親愛的弟兄阿、我寫給你們的、不是一條新命令、乃是你們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.這舊命令就是你們所聽見的道。
約一 2:8 再者、我寫給你們的是一條新命令、在主是真的、在你們也是真的.因為黑暗漸漸過去、真光已經照耀。
約一 2:9 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、卻恨他的弟兄、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裏。
約一 2:10 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、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。
約一 2:11 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裏、且在黑暗裏行、也不知道往那裏去、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。
約翰壹書第二章
內容綱要:
住在光中與住在主裡
一、在光中交通應有的表現(1-11)
﹙一﹚常在父前有中保
1. 我小子們哪、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、是要叫你們不犯罪(不存心故意的犯罪)
2. 若有人犯罪(無心之失的偶而犯罪)、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﹙辯護者,保惠師﹚
-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(惟有主耶穌全然無罪,能滿足神公義的要求)
(上面一章七至十節的罪,是普通的,是原則的。這裏的犯罪,是指得救之後的罪,是特別的,是指著基督徒說的。基督徒應該在主面前不犯罪,也能夠不犯罪。不過不幸如果犯了罪,第一件事應該在神面前,承認自己的罪,求神赦免,這樣,立刻就恢復和神的交通。)
3. 他為我們的罪(sins)作了挽回祭(指平息神之忿怒的祭物)
-不是單為我們的罪、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
(「挽回祭」原文是施恩座、贖罪處。「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」,就是把那使我們與神出了事情的罪,給我們解決了,而挽回我們與神的關係。)
﹙二﹚遵守主的誡命
1. 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(與神相交的積極條件)、就曉得是認識他(指主觀經歷上對主的認識)
2. 人若說我認識他、卻不遵守他的誡命(誡命指主所賜給我們的彼此相愛的命令)
-便是說謊話的、真理也不在他心裏了(從一個人的生活為人,可以看出信仰是否正確)
3. 凡遵守主道(logos話)的、愛神的心(The
love of God神的愛)在他裏面實在是完全的(得成全)
約 14:21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、這人就是愛我的.
4. 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裏面(惟有在主裏面才會運用神的聖愛去愛人並愛神)
5. 人若說他住在主裏面(繼續不斷且恆久的在主裏面)、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
約一 3:23 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、且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。24遵守神命令的、就住在神裏面.神也住在他裏面。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裏面、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。
﹙三﹚愛神並愛弟兄
1. 親愛的弟兄阿、我寫給你們的、不是一條新命令(時間上的新)
-乃是你們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(指彼此相愛的命令). 這舊命令就是你們所聽見的道
2. 再者、我寫給你們的是一條新命令(性質上的新)
-在主是真的(我怎樣愛你們)、在你們也是真的(你們也要怎樣相愛)
-因為黑暗漸漸過去(這世代黑暗的權勢)、真光已經照耀(基督和祂帶來的新世代)
約 13:34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、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.我怎樣愛你們、你們也要怎樣相愛。
(彼此相愛的命令在時間上看,它是舊命令;但在意義上看,它就是「新命令」。如果我們把愛當作理論,它就是舊的,如果把它當作生活,它就是新的,所以「彼此相愛」是條舊而常新的命令。)
3. 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、卻恨他的弟兄、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裏
4. 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(愛就是住在光明中的記號)、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
5. 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裏、且在黑暗裏行、也不知道往那裏去
-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(恨弟兄的1身處黑暗中;2在黑暗中走動;3在黑暗中迷失方向)
(如果在這裏有一個人,是弟兄,你知道他是弟兄,你知道他是屬乎主的,你還能恨他,就證明在你裏面沒有生命。因為這裏的話是說,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裏,且在黑暗裏行。─ 倪柝聲)
H339哦,在榮耀裏的基督
一 哦,在榮耀裏的基督,已將我心全照亮;
非像微星暗中光顧,乃是明光勝太陽。
地上全是黑暗、陰影,無何能以得我心,
惟祂所行艱苦途徑,值得我心來寶珍。
二 世人乃靠屬地之光,艱苦疲困度人生;
我見之光來自天上,遠勝午日放光明;
毫無遮蔽,永不衰虧,使我得見祂榮面,
和祂愛的無限寶貴,並祂恩典的豐滿。
三 得見祂的奇妙榮耀,並祂更妙的奇愛;
如何為我已經得到 高超地位到萬代。
幔子已撤,非僅一瞥,乃是幔內來安居;
注視祂面,無間無歇,得聽隱密的話語。
四 我已看見基督榮面,別事請勿向我題;
我已聽見祂的恩言,這已夠使我滿意。
藉祂榮耀所發光輝,可頌榮面我已見,
這個榮耀且要成為 我的住處到永遠。
愛瑪‧弗朗西絲‧貝文女士(Mrs Emma Frances
Bevan)是曾經當過奇切斯特主教的尼古拉斯菲利普牧師的女兒。1827年9月25日她出生於牛津。當她是一個女孩時,受教於一個德國家庭教師,對中世紀哥特式藝術和基督教很感興趣,她反對牛津運動領導人普西的普西主義Puseyism並寫了“聖經不是傳統”辯論, 1856年4月30日她嫁給了銀行家貝文(Robert Cooper Lee Bevan)。
弗朗西斯‧貝文的讚美詩主要是翻譯中世紀德國虔誠主義的詩歌,這種神秘的聯繫、莫名的質量(也發現在達秘的詩中)、內心的告白,稱為靈裡最深潛的語言。因著她文藻美麗的翻譯,我們可以發現德文聖詩含帶著豐富的寶藏。
1858年,貝文女士出版第一卷詩集的《永生之歌》("Songs of
Eternal Life),她的第二卷詩集在1859年出版,名叫《基督徒的讚美之歌》(Songs of Praise for
Christian Pilgrims),後來因為生活忙碌,直到1884年她的第三卷詩集才出現,書名《在主的居所裡歌唱》(Service of Song in the House of the Lord)。這三本書,現在已經絕版。
10年後(1895年)貝文女士陸續出版了《Hymns of Ter Steegen, Suso and Others 》、《Hymns of Ter Steegen and Others 》,這兩本書將以前出版最好的詩歌包含在其中。貝文夫人的最後詩歌作品是1902年的《福音詩歌選集》(Come, a Selection
of Gospel Hymns)。她的散文作品是兩個有價值的小傳,《威廉法勒的一生》和《約翰衛斯理的故事》。
H339 哦,在榮耀裏的基督 |
MARVEL NOT THAT CHRIST IN
GLORY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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