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荒漠甘泉》124

“他就獨自上山去禱告”。(太1423

  古代安息日的福祉之一,就是它的幽寂與安靜。幽寂中含蓄著一種奇異的力量。烏鴉成隊而飛,豺狼結群而行,但獅子和鷹,都是獨來獨往。
  能力不在喧擾中,乃在安靜中。湖水必須極其平靜,才能在面上照出美麗的天空來。我們的主是極其愛世人的,可是多少次我們在經上讀到他暫時離開群衆,退去禱告。他工作的地方常在海邊,可是他最愛山上;所以我們看見他晚間常上山去安息。
  今天我們所最需要的一件事,乃是獨自與主親近,坐在他脚前安靜。哦,巴不得我們能恢復那已失去的默想的藝術!哦,巴不得我們能受到密室的教育!——選
  任何生命要想堅强,都必須有一個只讓神進入的至聖所。

 

 

《曠野的筵席》124

「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神又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、公義、聖潔、救贖。」(林前1:30

    神已將基督賜給我們。現在,在祂以外,我們不能從神那裏再接受什麼。聖靈已經被差遣下來,為要把基督所是和所有的,帶到我們裏面。聖靈的工作,總沒有離開基督或在基督以外的。「神又使祂成為我們的」這是聖經裏最偉大的宣言之一。如果我們相信接受這一宣言,我們就可以將任何所需要的,放進這一句宣言裏,且知道神已經為我們成全了。因為借著那位內住的聖靈,主耶穌自己能補滿我們一切的缺欠。我們一直習慣把聖潔當作一種美德,把謙卑當作一種恩典,把愛心當作一種恩賜,並逐一向神求取。其實,神的基督本身,就是我們唯一的需要。讓我們毫不猶豫的就從祂得著一切。

 

 

《竭誠為主》124

敵對的律

得勝的……(啟二7

    不管天然生命或是在恩典中的生命,都不可能沒有爭戰。物質、精神、道德、與及屬靈生命的基礎,在於敵對。這是生命中顯而易見的事實。健康就是物質生命與外在自然界之間的平衡。人必須內在有足夠的活力,對抗外界的東西,才能維持健康。外在的東西,可以危害肉體的生命,置我於死地。在我生時養活我的東西,在我死後把我分化。我若有足夠的戰鬥力,就有健康的平衡。精神生活也是如此,若要保持強健的智力,必須鬥爭,然後心智的平衡——思想——才能產生。

    在道德方面,都是我裏面德行的敵人。我能否得勝,生發善行,就視乎我道德的力量如何了。只要我一爭戰,在那一事上,我就有了道德。沒有人的德行是自然而然的;德行是要經後天的奮鬥而取得的。

    靈性方面,亦是如此。耶穌說:[在世上你們有苦難。]任何不屬靈的東西,都是於我有害。但[你們可以放心,我已經勝了世界。]我要學習勝過那些敵對我的,這樣就可以產生聖潔的平衡;而面對敵擋,也成了興奮的事。聖潔就是我的性情與神藉耶穌基督所表現的律,二者之間的平衡。

祈禱◆主耶穌啊,你在兩千年前曾[道成肉身],來到這世上。願你今天再次臨到這裏,藉著我的肉身彰顯你自己——[基督在你裏面,成為榮耀的盼望]

 

 

 

靈命日糧 124

付諸行動

讀經: 約翰一書316-24

金句: 「我們相愛,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,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。」(約翰一書318節)

    早晨踏進辦公室,桌上常有驚喜等著我。比如說,不久前,有位女同事在我桌上放了一個印著向日葵的咖啡杯。她在店裏看到這個杯子,心想我的妻子一定會喜歡,於是買了下來,要我轉交,還附上一張寫著鼓勵話語的小信籤。

    我興高采烈地把杯子帶回家送給妻子蘇,告訴她是我的一位女同事想要送她的。

    這位同事可以只在心裏想到我的妻子,也可以在別人面前稱讚我的妻子,但是只有當她將這些付諸行動時,我的妻子才能真切地感受到那份愛和鼓勵。

    約翰在約翰一書318節教導我們說,看到人有需要時,我們要以實際的行動來表達心中的憐憫:「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,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。」別人有需要時,除了安慰,也應該採取行動幫助他。「......你們要行道,不要單單聽道」(雅各書122節)。

    現在就禱告,求聖靈提醒你有誰需要在主裏的幫助。然後採取實際行動:如送他一張卡片或一份小禮物;開車送他一程;撥通電話問候一聲。像這樣有實際行動的愛,才是真真實實的愛!JDB

當人受傷需要關愛,

求主教我如何行動;

讓我心中能有憐憫,

          傳達你愛為你所用。K. De Haan

有行動的愛,才是真憐憫。

 

 

《聖經研讀》124

約一 3:1   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、使我們得稱為 神的兒女.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.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、是因未曾認識他。

約一 3:2    親愛的弟兄阿、我們現在是 神的兒女、將來如何、還未顯明.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、我們必要像他.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。

約一 3:3    凡向他有這指望的、就潔淨自己、像他潔淨一樣。

約一 3:4    凡犯罪的、就是違背律法.違背律法就是罪。

約一 3:5    你們知道主曾顯現、是要除掉人的罪.在他並沒有罪。

約一 3:6    凡住在他裏面的、就不犯罪.凡犯罪的、是未曾看見他、也未曾認識他。

約一 3:7    小子們哪、不要被人誘惑、行義的纔是義人.正如主是義的一樣。

約一 3:8    犯罪的是屬魔鬼、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。 神的兒子顯現出來、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。

約一 3:9    凡從 神生的、就不犯罪、因 神的道〔原文作種〕存在他心裏.他也不能犯罪、因為他是由 神生的。

約一 3:10  從此就顯出誰是 神的兒女、誰是魔鬼的兒女.凡不行義的、就不屬 神.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。

 

 約翰壹書第三章

內容綱要: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神兒女的生命與生活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一、神兒女像主的生命(1-10)

﹙一﹚神兒女尊貴的地位-從神生成為神的兒女

    1.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(agape聖愛)、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(名份上的所得)

        -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(實際得著了神兒子的靈-神的生命)

8:15      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、仍舊害怕.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、因此我們呼叫阿爸、父。

    2. 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(不認識我們的新身分和新生命)、是因未曾認識他

1:10       他在世界、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、世界(世人)卻不認識他。

﹙二﹚神兒女的盼望-主顯現必要像祂

    1. 親愛的弟兄阿、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、將來如何、還未顯明(將來的確實狀況無法推想)

    2. 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(主第二次再來)、我們必要像他(身體得贖變成屬天的形狀)

        -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(正如祂所是的)

    3. 凡向他有這指望的、就潔淨自己、像他潔淨(pure)一樣(今天純潔無雜質將來才必要像他)

(今天我們雖然裏面有主的生命、性情,能夠像祂,但我們外面還沒有祂的形像。等祂再來,祂要從我們裏面浸透我們外面的身體,也就是改變我們外面的身體,使我們裏外都完全像祂。我們現在應當有第一個的「像祂」,將來就有第二個「像祂」。)

﹙三﹚凡住在主裏面的就不犯罪

    1. 凡犯罪的、就是違背律法.違背律法(lawlessness不法)就是罪(失誤目標)

2. 你們知道主曾顯現(道成肉身)是要除掉人的罪(藉十架的擔罪來除去)在他並沒有罪

    3. 凡住在他裏面的、就不犯罪(「住在主裏」是勝罪的積極方法)

    4. 凡犯罪的、是未曾看見他、也未曾認識他(過罪中的生活,使人心靈迷糊、看不見主)

﹙四﹚神的兒子顯現出來、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

    1. 小子們哪、不要被人誘惑、行義的纔是義人(稱義乃實行的義).正如主是義的一樣

    2. 犯罪的是屬魔鬼、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(魔鬼乃是罪的源頭)

    3. 神的兒子顯現出來、為要除滅(undo廢除)魔鬼的作為

﹙五﹚凡從神生的、就不犯罪

    1. 凡從神生的﹙神的兒女﹚就不犯罪(「不犯罪」原文現在式,意「不繼續習於犯罪」)

        -因神的道〔種Seed〕存在他心裏.

    2. 他也不能犯罪(不能繼續犯罪)、因為他是由 神生的

(約翰並不是說,重生的人不能犯罪,乃是說,重生的人不能繼續犯罪。重生的人內在之新生命是不能犯罪的,但偶然犯罪是因隨從肉體,體貼舊生命的緣故。)

    3. 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(行義和愛弟兄是神兒女的特質)、誰是魔鬼的兒女

        -凡不行義的、就不屬 神.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(不行義和不愛弟兄是魔鬼兒女的特質)

(本章是使徒從幾方面比較神兒女與世人的分別,沒有分別就沒有見證。生命和指望的分別(1-3),對罪惡的態度分別(4-7),生命與性情的分別(8-12),愛心生活的分別(13-24) )

 

Hymnary

 H358在祂同在的隱密處

 

  在祂同在的隱密處,我得安居何甘美!

在祂面前尚時常俯伏,所學功課何寶貴!

憂慮不能將我攪擾,試煉也不能壓住;

每逢撒但引誘吼叫,我就到祂隱密處,

我就到祂隱密處。

 

  當我帶著疲倦、乾渴,來到祂的翅膀間,

就得蔭庇,涼爽、快樂,活泉清澈而新鮮;

在此投身救主胸懷,彼此交通滿香甜,

我雖嘗試,也說不來

祂那祕密的語言。(二次)

 

  但有一事是我所知:當我向祂訴苦情,

祂就耐心聽我心事,並且鼓舞我萎靈;

你想從來祂不責備?那祂就是很虛偽,

如果祂是從來也未

責備祂所見的罪。(二次)

 

  這隱密處如何美佳,如果你也願知曉,

請去住在祂的蔭下,就必嘗到這味道;

若你的靈與祂相交,安靜住於祂榮光,

你的臉面就必反照

祂那榮美的形像。(二次)

 

高蕾(Ellen Lakshmi Goreh, 1853-1937)出生在一個印度牧師的家庭。母親因信主歷經艱苦逼迫。在高蕾三個月時,她和母親一同領洗,母親在三日後去世,她父親無法照顧幼嬰,請一對務農的夫婦收養她。五年後這對夫婦被匪徒劫殺,於是她又被一對喪兒不久的英國宣教士收養。

 

宣教士回英國渡假時帶她一同前往,當他們要返回印度時,覺得該把她留在英國,可受較好的教育。於是養母請自己的姊姊收養她。

 

高蕾長大後,熱心教會工作,卻把自己的同胞幾乎遺忘了,但神卻奇妙的提醒了她,要回去為自己的同胞工作,傳福音給他們。於是她裝備了自己,回到印度從事醫療、育幼、和傳道等事工。她寫了一首詩《在祂同在的隱密處》(In the Secret of His Presence),這首詩是她一生不平凡的見證,她經歷困苦,但神使她的道路寬廣。

 

H358 在祂同在的隱密處

 IN THE SECRET OF HIS PRESENCE

 [Midi]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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