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荒漠甘泉》724

“那時他們才信了他的話,歌唱贊美他。等不多時,他們就忘了他的作爲,不仰望他的指教,反倒在曠野大起欲心,在荒地試探神。他將他們所求的賜給他們,却使他們的心靈軟弱。”(詩10612-15節)

  我們曾讀過摩西,“他恒心忍耐,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”(來1127節)。在上面一段記載裏,我們又看見以色列人,却和摩西適正相反。他們只會在環境順利的時候歌唱贊美神;環境一改變,信心也隨著改變了。他們原應該安息在那看不見的永生的神裏面的,可是他們却被四圍的物質的東西統治了。

  有一班基督徒,他們的生活一時冷,一時熱;一時高,一時低;這是什麽原因呢?原因就是他們被物質的東西占住了,他們本該以神爲中心的,却去以環境爲中心了。神願意我們在每一件事物上都看見他,凡帶有他信息的事物,一件都不能忽略。

  親愛的讀者,你是單在環境順利得時候信神呢,還是不論環境怎樣,你總是信他呢?——C.H.P.
  信心是相信我們所不見的,信心的酬報,就是得見我們所相信的。

 

 

《曠野的筵席》724

「倒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,將自己獻給神,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。」(羅6:13

    許多人以為「獻給」二字的涵義是奉獻,而沒有留心注意它的內容。當然它的意思是奉獻,但卻不是我們所想像的那個意思。不是將我們自己的「舊人」,連同「舊人」的本能、資源、天然的智慧、能力和其他恩賜等,奉獻給神使用。從上面經文「倒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」那句話,我們可以清楚瞭解奉獻的真意。奉獻的起點,是開始於「從死裏復活」。因為我們所獻上的,不是屬乎舊造的東西,乃是那經過死亡而復活的。這裏所說的「獻給」,乃是我知道我的舊人已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並算自己「在基督耶穌裏向神是活著」而產生的結果。先是「知道」,然後「算」,末了「獻給」,這三者是一項神聖的次序。

 

 

《竭誠為主》724

性情與行為

你們的義,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,斷不能進天國。(太五20

    門徒的特徵不是行善,而是出於善的動機,因為他在神超然的恩中成了善。唯一超越善行的,就是成善。耶穌來,是要把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的新遺傳,放進願意的人裏頭。耶穌說:[你若做我的門徒,不單行為要正,連動機、夢想、心靈的隱秘處也要正。動機要純正得連全能的神也無可指摘。]誰能站在神永恆的光中,無可指摘呢?只有神的兒子。而耶穌基督宣稱藉著救恩,就能使任何人在他的性情上有分,使他純潔如小孩子一樣。神所要求的純正,使人無法達到的,除非我裏面能重新再造,而耶穌的救恩正成就這事。

    人無法憑守律法得潔淨,主耶穌給我們的也不是規則法條;他的教訓是真理,只有他放進我們裏面的性情,才可領會主救恩的奇妙,這就是他改變人的罪性。他不是改變人性,乃是改變人的本源。

祈禱◆噢,主啊,發出你的光輝,讓它運行在這地上,正如你曾在淵面上運行一樣。在你屬靈的領域中大大作工,幫助我豎立禱告的山嶺,並借助雲彩,將祝福沛然降下。

 

 

 

 靈命日糧 724

控制怒氣

讀經: 但以理書38-25

金句: 「凡事不可結黨,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;只要存心謙卑,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。」(腓立比書23節)

    佛羅里達州的奧蘭多市,有好幾座大型主題公園,每年吸引了成千上萬個家庭來此度假。但在去年,有份關於健康方面的雜誌,卻稱奧蘭多市為「美國火氣最大的城市」。這份雜誌是根據一些數據來得出這個結論的。比如:暴力攻擊事件的發生、野蠻駕駛的次數和男性高血壓的百分比。

    尼布甲尼撒王「沖沖大怒」,下令把沙得拉、米煞、亞伯尼歌帶來,因他們不肯拜他所立的金像(但以理書313節)。等到發現自己不能如願時,尼布甲尼撒王「怒氣填胸,向沙得拉、米煞、亞伯尼歌變了臉色」(第19節)。

    誰都會生氣,也都試著控制自己的脾氣。但生氣並非都不好,只是「生氣卻不要犯罪」(以弗所書426)。路見不平,當然應該生氣。不過大部分時候我們生氣,其實和尼布甲尼撒一樣,是出於驕傲自私,一點也不高尚。一旦讓怒氣得勝,我們就連自己說什麼、做什麼都控制不住。所以保羅要求我們「凡事不可結黨,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;只要存心謙卑,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。」(腓立比書23節)

如果凡事能先替別人著想,那麼我們在控制怒氣的功課上,就已經跨出了第一步。CHK

聖靈改變我心意,

給我一種新渴慕;

不被怒火所得勝,

克己求得眾人和。

愚妄人怒氣全發,智慧人忍氣含怒。

 

 

《聖經研讀》724

3:1        這樣說來、猶太人有甚麼長處、割禮有甚麼益處呢.

3:2        凡事大有好處.第一是 神的聖言交託他們。

3:3        即便有不信的、這有何妨呢.難道他們的不信、就廢掉 神的信麼。

3:4        斷乎不能.不如說、 神是真實的、人都是虛謊的.如經上所記、『你責備人的時候、顯為公義.被人議論的時候、可以得勝。』

3:5        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、我們的不義、若顯出 神的義來、我們可以怎麼說呢. 神降怒、是他不義麼.

3:6        斷乎不是.若是這樣、 神怎能審判世界呢。

3:7        若 神的真實、因我的虛謊、越發顯出他的榮耀、為甚麼我還受審判、好像罪人呢。

3:8        為甚麼不說、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、這是毀謗我們的人、說我們有這話.這等人定罪、是該當的。

3:9        這卻怎麼樣呢.我們比他們強麼.決不是的.因我們已經證明、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.

3:10      就如經上所記、『沒有義人、連一個也沒有.

3:11      沒有明白的、沒有尋求 神的.

3:12      都是偏離正路、一同變為無用.沒有行善的、連一個也沒有。

3:13     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.他們用舌頭弄詭詐.嘴唇裏有虺蛇的毒氣.

3:14      滿口是咒罵苦毒.

3:15      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.

3:16      所經過的路、便行殘害暴虐的事.

3:17      平安的路、他們未曾知道.

3:18      他們眼中不怕 神。』

3:19     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、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、好塞住各人的口、叫普世的人都伏在 神審判之下.

3:20     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、因行律法、能在 神面前稱義.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

3:21      但如今 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、有律法和先知為證.

3:22      就是 神的義、因信耶穌基督、加給一切相信的人、並沒有分別.

3:23     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、虧缺了 神的榮耀。

3:24      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、因基督耶穌的救贖、就白白的稱義。

3:25      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、是憑著耶穌的血、藉著人的信、要顯明 神的義.因為他用忍耐的心、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.

3:26     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、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、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。

3:27      既是這樣、那裏能誇口呢.沒有可誇的了。用何法沒有的呢、是用立功之法麼.不是、乃用信主之法。

3:28      所以〔有古卷作因為〕我們看定了、人稱義是因著信、不在乎遵行律法。

3:29      難道 神只作猶太人的 神麼.不也是作外邦人的 神麼.是的、也作外邦人的 神。

3:30       神既是一位、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、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。

3:31      這樣、我們因信廢了律法麼.斷乎不是、更是堅固律法。

 

羅馬書第三章    律法的功用與基督的救贖

一、律法堅立神的信與神的義 (3:1-8)

﹙一﹚猶太人的長處 得著神的話

    1. 這樣說來,猶太人有甚麼長處?割禮有甚麼益處呢?

    2. 凡事大有好處:第一是神的聖言(指舊約聖經)交託(信託)他們

(前章說到「外面作猶太人的、不是真猶太人、外面肉身的割禮、也不是真割禮.」這裡說到神為甚麼要揀選猶太人,又為甚麼頒給割禮,乃是為了要把神的計劃交託給他們向人啟示出來。)

9:4         他們是以色列人.那兒子的名分、榮耀、諸約、律法、禮儀、應許、都是他們的.

﹙二﹚猶太人的不信不能廢掉神的信

    1. 即便有不信的,這有何妨呢?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嗎?

        -斷乎不能!不如說,神是真實的,人都是虛謊的

提後 2:13   我們縱然失信、他仍是可信的.因為他不能背乎自己。

    2. 如經上所記:你責備人(說話)的時候,顯為公義;被人議論(論斷)的時候,可以得勝

51:4       我向你犯罪,惟獨得罪了你;在你眼前行了這惡,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,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。

﹙三﹚神的審判是本於祂的公義

    1. 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,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的義來,我們可以怎麼說呢?

        -神降怒,是他不義嗎?(這是世人無知荒謬地強辯)

    2. 斷乎不是!若是這樣,神怎能審判世界呢?

﹙四﹚定罪「作惡以成善」的毀謗

    1. 若神的真實,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他的榮耀,為甚麼我還受審判,好像罪人呢?

        -為甚麼不說,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?(保羅將在第六章反駁這方面的攻擊)

    2. 這是毀謗我們的人說我們有這話。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

(人的不信並不能廢掉神的信,人的不義反倒顯出神的義,人的虛謊也越發襯出神榮耀的真實。)

二、律法的功用 使人知罪伏在神審判之下 (3:9-20)

﹙一﹚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在罪惡之下沒有分別

    1. 這卻怎麼樣呢?我們比他們(指靠律法的猶太人)強嗎?

        -決不是的!因我們已經證明: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

    2. 就如經上所記: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(這是神對人的判定) (7:20)

    3. 沒有明白的(指心思上的敗壞);沒有尋求神的(指需求上的敗壞)

    4. 都是偏離正路,一同變為無用。沒有行善的,連一個也沒有

14:3   他們都偏離正路、一同變為污穢‧並沒有行善的、連一個也沒有。

﹙二﹚人類墮落的可怕光景

    1.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;他們用舌頭弄詭詐,嘴唇裏有虺蛇的毒氣,滿口是咒罵苦毒

(人的口舌所以污穢,是因為人的本性邪惡。全人裏面所充滿的,就由口舌說出來。)

    2. 殺人流血,他們的腳飛跑,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。平安的路,他們未曾知道

    3. 他們眼中不怕神( 36:1惡人的罪過、在他心裏說、我眼中不怕 神。)
﹙三﹚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不能使人稱義

    1.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(指猶太人)說的,好塞住各人的口

        -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(猶太人和外邦人都一樣有罪)

    2. 所以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

(神賜律法給人的目的,不是要人遵行,而是要證明人不能遵行,藉此人就認識自己的敗壞和邪惡。)

三、基督的救贖 (3:21-31)

﹙一﹚神的義在律法以外顯明 - 神的義因耶穌基督的信加給一切相信的人

    1. 但如今,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,有律法和先知為證

        -就是神的義,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,並沒有分別

(「神的義」乃是神公平正直的屬性。人原想藉著遵行律法,顯出神的義來;但神卻「在律法以外」,就是在耶穌基督身上,顯出了祂的義。如今人因著信就額外得著了神的義,憑此在神面前稱義。)

    2.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(矢不中的),虧缺了神的榮耀(達不到神造人榮耀的目的)

        -如今卻蒙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穌的救贖(贖回),就白白地稱義(宣告無罪釋放)

(因信稱義的根源,乃是「神的恩典」,並不是人配得的;因信稱義的成就,是「因基督耶穌的救贖」,神公義的要求滿足了,人才能被贖回來;因信稱義的代價,是「白白的」,因主已付了代價。)

﹙二﹚神的義藉耶穌的血與人的信在今時顯明

    1.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(施恩座),是

        憑著耶穌的血(以魂贖魂,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,流血贖去我們在神面前的罪)

        藉著人的信(使人得以取用耶穌流血救贖的功效)

        要顯明神的義(我們是藉神的公義得救。主耶穌既流了血,神就不能不赦免相信主耶穌的人)

(約櫃裏面有律法,能控告我們,定我們的罪;但作為施恩座的蓋子蓋在上面,表明一切的罪都在施恩座底下,神看不見了。保羅說這施恩座就是主耶穌,並說這是神憑著耶穌的血設立的。)

    2. 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,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

        -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(義者耶穌在十架受了審判,神的義已經得以伸張)

        -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(因著相信耶穌基督,神就使耶穌基督成為我們的義)

    3. 既是這樣,哪裏能誇口呢?沒有可誇的了

    4. 用何法沒有的呢?是用立功之法嗎?不是,乃用信主之法

﹙三﹚因信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

    1. 所以〔因為〕我們看定了:人稱義是因著信,不在乎遵行律法

    2. 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神嗎?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嗎?是的,也作外邦人的神

    3. 神既是一位,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,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

    4. 這樣,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?斷乎不是!更是堅固律法(因信稱義滿足律法對公義的要求)

(主耶穌來不是要廢掉律法,乃是要成全律法(太五17)。我們相信主耶穌,在消極方面,滿足了律法懲罪的要求;在積極方面,更因信徒裏面生命的大能,使律法的義成就在隨從靈的人身上(羅八4))

 

Hymnary

 H478求主耶穌操我舵

 

  求主耶穌操我舵,人生風波安渡過;

前面是未識水道,浮沙外加上暗礁;

南針海圖主掌握,求主耶穌操我舵。

 

  慈母能平靜幼嬰,你能令狂海無聲;

當你說,“應當安靜”,風和浪立服命令;

你真是奇妙的王,求主耶穌導我行。

 

  到至終我近彼岸,海中巨浪猶搖撼;

在我抵彼岸之前,當我正倚你身邊,

讓我聽你微聲說:“不要怕,是我操舵!”

 

人生就如船航行茫茫大海中,這世界就如苦海般的危機四伏,而這樣的經歷所寫成的詩,假如出自在航行船上服務的牧師之筆,其所感受的意境實在是貼切不過了。

 

這位牧師名叫霍柏 (Edward Hopper,1818~1888), 出生在紐約,畢業于協和神學院,並於1871年得到神學博士學位。他是一位相當謙卑的牧師,甚至經常發表一些偉大作品,所有作品都是以筆名的方式來發表,就是不願讓自己太出名,他曾寫過許多令人感動的詩,甚至連他周圍的朋友都不知道是他所作。他最初是長島塞港的長老會牧師,後在「水陸教會」(Church of the Sea and Land)牧會多年,會友多數是海員。 他為海員作此詩,根據馬太福音8:23-27描寫當年耶穌和門徒們渡海,平風靜浪的情景。他一生熱忱為海員們服務。 霍柏素來心臟衰弱,1888年春,一日他在書房寫作時,被主接去,手中尚握著筆。

 

但是在1871年時,有一次他依舊發表他的作品,刊登於航界雜誌(Sailar's Magazine),由於這首詩寫得非常好,所以特別引起大家的注意,且深受喜愛,甚至有些教會將這首詩歌編入他們的聖歌集中,然而就是沒有人知道真正的作者究竟是誰,但沒想到過了三年之後,美國航者友誼會(Seamen's Friend Society)為了慶祝成立週年感恩大會,該會總幹事知道紐約海陸教會的侯伯牧師,好像會寫一點詩,於是便懇請侯牧師特別為這次的大會作一首詩歌,侯牧師接受這個託付,便將這首三年前的作品,照著抄錄一份寄去,於是大會就採用了這首紀念歌,也就是這首"求主掌舵"

 

有一次,侯牧師去參加紐約一間大禮拜堂所舉辦的紀念大會,當天與會者不乏許多名流.士紳.學者.牧師....,聚會中忽然該堂魯賓遜牧師報告說:「本堂歷年來所用的聖歌集中,有一首"求主掌舵",我在採用時並不知道作者是誰,但現在我已經知道就是侯伯牧師,今日我們很高興侯牧師來到我們當中和我們同唱此歌」。

 

這首歌由古德(John Edgar Gould, 1822-1875)譜曲。 他在早年就開始作曲,三十歲時,在紐約百老匯開了一家音樂行。 嗣後,他遷往費城和另一位聖詩作曲家費雪(William G. Fischer)合作經商。 1875年,他因健康欠佳,赴南歐和北非旅遊,離歐登船赴非前夕,他譜作了本曲,不料這竟是他最後的遺作。

 

H478 求主耶穌操我舵

 JESUS, SAVIOR, PILOT M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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