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荒漠甘泉》725

“我們靠著聖靈,憑著信心,等候義的盼望。”(加55節,直譯)

  有時候,光景似乎非常黑暗——黑暗得連盼望都要等起來了。在盼望中等候已經够難了,何况等候盼望呢?一綫光明也沒有,却仍不肯絕望;窗前儘是黑暗,却仍開著窗等候星宿;心中有了空處,却不許裝置污穢——這就是宇宙中最大的忍耐。這就是約伯在患難中,亞伯拉罕在往摩利亞去的路上,摩西在米甸的曠野,人子在客西馬尼的那種忍耐。

  “恒心忍耐,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”(來1127節)——這樣的忍耐,比任何樣的忍耐都難;這就是等候盼望。

  主啊,給我你的力量——你客西馬尼的力量。給我等候盼望的力量——叫我在沒有星宿的黑夜,仍有力量守望窗外;在最大的歡樂失去了的時候,仍有力量站住。——馬得勝(George Matcheson)

 

 

《曠野的筵席》725

「我們在那裏看見亞衲族人,就是偉人,他們是偉人的後裔,據我們看,自己就如蚱蜢一樣,據他們看我們也是如此。」(民13:33

    兩個寶座在對峙著爭戰,神要取得地上的統治權。祂頭號的敵人撒但,藉著天空諸邪靈的輔助,蓄意用罪惡來侵佔這地,想要排斥神在祂自己地上的王權和管治。我們這些神的子民,是蒙召去驅逐這些邪惡而強大的仇敵,好叫基督在萬事上居首位。我們要如何執行這任務呢?

    「耶和華若喜悅我們,就必將我們領進那地。」以上是約書亞和迦勒兩個少數人的意見,這與那十個探子的頹喪誤測正是相反!「耶和華若喜悅我們」是一句要緊的話。有一件事是肯定的,除非我們首先學會了過聖潔的生活,否則任何口頭上講論的屬靈爭戰,都是空談而已。迦南地的巨人是高大的,我們卻正如蚱蜢,這絕非虛構。我們與他們同樣的認識這事實。這到底怎樣呢?我們如何才能過著蒙神喜悅的生活呢?只有真實地安息於基督和祂所成功的工作裏,才有可能。否則撒但就可以高枕無懮了。但我們的生活若在基督裏蒙神喜悅,那「他們(迦南人)的保障便被挪遷了。」因為借著基督,我們已經得勝有餘了。

 

 

《竭誠為主》725

我有這福嗎?

……有福了。(太五3-10

    初讀主耶穌的話時,但覺平平無奇,於是不自覺地拋諸腦後。例如八福就似乎只是一套溫和優美的觀念。是為那些超世閒逸的人而設的,對於這個冷酷、平凡的世界,並無實際用場。可是,不久我們就會發現,八福其實有聖靈的炸藥,當碰到生活環境的引發線,就會爆炸。聖靈會提醒人八福中的某一項,我們就會說:[多令人震驚的一句話呀!]我們就得決定,是否願意接受屬靈上的重大的改變。我們若肯順服,在所處的環境中就必產生得救的人,也可以依字面應用登山寶訓。按字面意義來解釋登山寶訓是小孩的玩意;但照神的靈把主的話應用在我們的際遇上,卻是聖徒一項嚴肅的功課。

    耶穌的教訓與我們看事的常理大不相同,開始的時候會令人渾身不舒服。當聖靈把主的話應用在我們實際環境中,我們便要慢慢學習,依從主耶穌的觀念來做事及說話。登山寶訓不是一套規條,而是生活的寫照,就是當我們順服聖靈時所活出的生命。

祈禱◆主啊,最近我感到暗晦而不明朗,好像你正在帶領我進入一個真理的範疇,是我前所未到過的。主啊,高舉我,直至我看見你;支持我,直至我完成你的計畫。

 

 

 

 

靈命日糧 725

該做的事

讀經: 雅各書119-27

金句: 「只是你們要行道,不要單單聽道。」(雅各書122節)

    梅根在小學三年級時,冬天從學校回家,總是沒戴手套。媽媽很生氣,家裡明明沒什麼錢,卻還要一直給她買新手套。有一天,媽媽非常生氣地對梅根說:「妳不能再這樣了,這麼大的人,要學會負責任!」聽了這話,梅根哭了。她邊哭邊告訴媽媽,要是不給她買新手套,她就沒辦法把自己的手套,送給那些根本沒手套的小孩。現在梅根18歲了,她喜歡在社區裡當義工,並輔導窮人家的小孩。談到自己的樂於助人,梅根說:「那沒什麼,本來就是我該做的事。」

    身為基督徒,我們也該有一顆願意付出的心。雅各告訴我們,不但要聽道,還要行道(122-23節)。而且雅各不只告訴我們要去做,連同怎麼做,他都說得一清二楚。比如第27節就講到當做的事:「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。」

求神也給我們梅根那樣的心。以愛神為出發點,去遵行他的旨意,這本是我們該做的事。AMC

既蒙主供應當白白施予,

當愛人像主愛你;

對軟弱無助者盡力幫扶,

要忠於主的託付。

無愛可以付出,有愛必有付出。

 

 

《聖經研讀》725

4:1        如此說來、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、憑著肉體得了甚麼呢。

4:2       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、就有可誇的.只是在 神面前並無可誇。

4:3        經上說甚麼呢.說、『亞伯拉罕信 神、這就算為他的義。』

4:4        作工的得工價、不算恩典、乃是該得的、

4:5        惟有不作工的、只信稱罪人為義的 神、他的信就算為義。

4:6        正如大却稱那在行為以外、蒙 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。

4:7        他說、『得赦免其過、遮蓋其罪的、這人是有福的。

4:8        主不算為有罪的、這人是有福的。』

4:9        如此看來、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麼.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麼.因我們所說、亞伯拉罕的信、就算為他的義。

4:10      是怎麼算的呢.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.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.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、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。

4:11     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、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、使他們也算為義.

4:12     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、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、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、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。

4:13      因為 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、必得承受世界、不是因律法、乃是因信而得的義。

4:14     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、纔得為後嗣、信就歸於虛空、應許也就廢棄了。

4:15      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.〔或作叫人受刑的〕那裏沒有律法、那裏就沒有過犯。

4:16     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.因此就屬乎恩.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.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、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。

4:17      亞伯拉罕所信的、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 神、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.如經上所記、『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。』

4:18     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、因信仍有指望、就得以作多國的父、正如先前所說、『你的後裔將要如此。』

4:19     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、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、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、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.

4:20      並且仰望 神的應許、總沒有因不信、心裏起疑惑.反倒因信、心裏得堅固、將榮耀歸給 神。

4:21      且滿心相信、 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.

4:22      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。

4:23      算為他義的這句話、不是單為他寫的、

4:24      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.就是我們這信 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人。

4:25      耶穌被交給人、是為我們的過犯、復活、是為叫我們稱義。〔或作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〕

 

羅馬書第四章    因信稱義

一、因信稱義不因行為稱義 (4:1-16)

﹙一﹚亞伯拉罕稱義是因信不是因行為

    1. 如此說來,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(靠著自己的力量所產生的行為)得了甚麼呢?

    2.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,就有可誇的;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

    3. 經上說甚麼呢?說:「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(歸在賬上)為他的義。」

15:6        亞伯蘭信耶和華,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.

2:21       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、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、豈不是因行為稱義麼。

(羅馬書以創世記第十五章告訴我們,稱義是因著信心,不是因著行為,是指蒙恩之前的行為。雅各書以創世記第廿二章告訴我們,真實的信心必然會有行為,是指蒙恩之後的行為。)

﹙二﹚大衛稱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(恩典的原則)

    1. 做工的得工價(報酬),不算恩典,乃是該得的

        -惟有不做工的,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,他的信就算為義

2.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,他說( 32:1-2)

        -得赦免其過、遮蓋其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(十架寶血的赦罪)

        -主不算為有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(復活生命的赦罪)

(大衛在這裏用了「赦免」、「遮蓋」和「不算」三種形容詞來說明罪人在恩典的原則下所蒙的福。赦免與遮蓋是指著基督受死的工作說的,相信基督為我們的罪受死,就使我們的罪惡得著赦免遮蓋;不算是指著基督復活的工作說的,相信基督為我們復活,就使我們在神面前如同沒有犯過罪一樣。)

﹙三﹚亞伯拉罕未受割禮時就被算為義 - 作一切相信之人的父

    1. 如此看來,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?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(外邦人)嗎?

    2. 因我們所說,亞伯拉罕的信,就算為他的義,是怎麼算的呢?

    3. 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?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?

        -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,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

    4.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,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

(根據舊約聖經,亞伯拉罕是在創世記第十五章被神稱義,而在第十七章才受割禮,相隔至少十四年以上。很明顯地,稱義在前,受割禮在後。這證明亞伯拉罕的被稱義,與受割禮無關。)

    4. 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(父是說到生命的根源),使他們也算為義

    5. 又作受割禮之人(猶太人)的父(猶太人要成為亞伯拉罕的真子孫,不靠割禮乃以信為本)

        -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,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

3:7         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、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。

(亞伯拉罕受割禮乃是裏面的信心表現在外面的一個印記,所以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,在神面前稱義只有一種方法―就是靠信心。亞伯拉罕在神面前作所有相信主、蒙恩典的猶太人和外邦人的父。)

﹙四﹚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屬乎恩不因屬乎律法

    1. 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,必得承受世界,不是因律法,乃是因信而得的義

    2.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,信就歸於虛空,應許也就廢棄了

3:17       我是這麼說、神豫先所立的約、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、叫應許歸於虛空。

3:18   因為承受產業、若本乎律法、就不本乎應許.但 神是憑應許、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。

    3. 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〔叫人受刑的〕;哪裏沒有律法,那裏就沒有過犯(並非無罪)

        -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,因此就屬乎恩,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

    4. 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(信主的猶太人),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(信主的外邦人)

(亞伯拉罕有兩班後裔,一班是有律法的猶太人-海邊的沙,一班是沒有律法的外邦人信徒-天上的星。)

二、因信稱義的腳蹤 (4:17-25)

﹙一﹚亞伯拉罕所信的神

    1. 亞伯拉罕所信的,是那叫死人復活(復活大能)、使無變為有的神(創造大能)

    2. 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。如經上所記:「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。」(信的榜樣)

(亞伯拉罕因著信、就把以撒獻上,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裏復活,表明他信神復活大能。在他百歲身體如同已死,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的時候,因信得著所應許的兒子以撒,表明他信使無變為有的神。)

﹙二﹚亞伯拉罕的信心 - 無望中之指望

    1.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,因信仍有指望,就得以作多國的父(亞伯拉罕的原文字意)

        -正如先前所說,「你的後裔將要如此。」

    2.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,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,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

        -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(來11:11因他以為那應許他的是可信的)

        -並且仰望神的應許,總沒有因不信心裏起疑惑,反倒因信心裏得堅固,將榮耀歸給神

        -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(來十23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)

    3. 所以,這就算為他的義(稱義的原則是:神所要作一切的事,人用信心去接受神所要作的)

(本章第三節說:「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」那是保羅引創世記十五章六節的話,是指亞伯拉罕八十五歲以前的事。這裡所說的「這就算為他的義」,那是指創世記第十七章的事,那時他已經九十九歲了,時間至少已隔了十幾年,神還是教亞伯拉罕學同樣的功課──信心的功課。)

﹙三﹚我們信神使主耶穌從死裏復活得算為義

    1. 「算為他義」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

        -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,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人

    2. 耶穌被交給人,是為我們的過犯〔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(主的死是為著神)

    3. 復活,是為叫我們稱義〔耶穌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(主的復活是為著我們)

(我們知道父神叫子流血,叫祂可以頂公義的赦免我們的罪。但是耶穌的血能洗罪,你怎麼知道呢?祂在二千年前擔當你的罪,死在十字架上,你怎麼知道神看這血已經夠了呢?已經可以把你的罪贖去呢?已經可靠呢?我們知道血是神的要求;是神公義的審判,叫主來流血;但你怎麼知道這審判已經夠了呢?已經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呢?感謝神,祂不只叫基督死,而且也叫祂從死裏復活。復活就是神對基督之血的答覆。血是從人送到神前,復活是神接受了血以後,送下來給人的。倪柝聲)

8:56       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.既看見了、就快樂。

 

Hymnary

 H486我的恩典夠你使用

 

我要歌唱那奇妙應許,就是耶穌親口所說:

“我的恩典是夠你使用,我的能力顯於輕弱。”

惟恐我這惡心會忘記,忘記這應許的光榮,

所以祂一直一直的說﹕ “我的恩典夠你使用。”

 

(副)是的,救主一直對我說,

一直,一直,一直的說:

“我的恩典是夠你使用,我的能力顯於軟弱。”

 

  祂的恩典夠使我得救,脫離罪惡,得著新心;

夠使我靈、魂、體都聖潔,並且滿有主的聖靈。

祂的恩典夠助我經過 各種試煉,無論多兇;

祂的應許抵擋了它們,“我的恩典夠你使用。”

 

  祂的恩典夠為我疾病:一面扶持,一面施醫;

祂的恩典夠助我經過 一切苦楚,一切攻擊。

祂的恩典是夠我工作,使我能夠幫助弟兄;

並使他們與我同知道,祂的恩典足夠使用。

 

  祂的恩典是夠我生活,我若要離此世生涯;

它要發光照亮死蔭谷,逐步帶領我回到家。

在那邊當我看見救主—祂的美麗,祂的光榮,

我就要俯伏並承認說:“你的恩典夠我使用。”

 

  我們的恩典並不夠用,夠用,惟有祂的恩典;

我們的,常是曇花一現,但是祂的,永不改變。

因此我就不斷的背誦 祂曾對我親口所說:

“我的恩典是夠你使用,我的能力顯在輕弱。

 

 

金句:哥林多后书129节“他对我说:‘我的恩典够你用的。’”

本詩歌的作者宣信(Albert B. Simpson, 1843-1919)出生於英屬小島。 他的父親是牧師,對兒女管教嚴格。 宣信自幼體弱多病,對每晨要讀經禱告,感到枯燥乏味。

 

在他十四歲時,因長期受壓力又勤學過度,神經系統受損,有生命之虞。他知道自己尚未得救,因此十分害怕。有一天他在父親的書房看「救恩的福音奧秘」(Gospel Mystery of Salvation),其中有一段話為他開啟了永生之門:「凡你們能作的第一件最好的事,就是相信主耶穌基督。不然,你所有的行為、禱告、眼淚以及一切的立志都是徒然的。相信主耶穌,就是信祂、照祂的話而行。 此時此地,祂說收留你、拯救你,因祂曾說過『到我這裡來的,我必不丟棄他。』」於是他跪下接受主,並且他的病也得醫治。這是他生命中第一個轉機。

 

自此他確定蒙呼召,幼年所受的屬靈教育,在他靈裡茁長。 十七歲時開始講道,以後他完全憑信心,靠獎學金讀畢神學院。1874年,在一個黑夜,宣信感到十分孤單和痛苦,他再次把自己毫無保留地完全奉獻,這是他生命中第二個轉機,這次的轉機使他體會到什麼才是真正的事奉,也因而使他更孤單寂寞,他的信念使他與許多人隔絕。

 

1881年夏,宣信參加慕迪的同工退修會,聽到一位兄弟見證說:「我本想得著慕迪先生的幫助,但昨夜,我見到主耶穌,我定睛仰望祂,我感到今後一生,除主之外,別無他求。」這些話深深感動他。 回家後,他跪在主前,直到主充滿他心,他感謝地說:「我已經看見主了,我心得喜樂平安滿足,一切得供應,主是我一切。」這是他生命中第三個轉機。他辭去優薪的教會牧師之職,成立宣道會(Christian and the Missionary Alliance),以重生、聖潔、靈性與主的再臨,為基本教義;著重宣教工作後,又在美國成立遠東宣教會、加拿大平民中傳福音。1897年,他策動北美洲的宣教士往普天下傳主福音。

 

論到他的詩歌,宣信弟兄,實在是近代最偉大的詩人。他一生所寫的詩歌有九千多首。有很多詩沒有加上譜。他有一本著作是光寫他的詩,這些詩歌顯出他屬靈生命之丰富,并且也實在給我們后來跟隨主的人實際的幫助和指引。他詩歌的特點,最中心的是說到主是一切。但因著他對圣靈和神醫的獨特認識,所以在說到主是一切的詩歌中,也常提到圣靈和神醫這兩件事。

 

H486 我的恩典夠你使用

 MY GRACE IS SUFFICIENT FOR THE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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