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荒漠甘泉》728

“忘記背後,努力面前。”(腓313節)

  主啊!求你叫我忘記我過去的得勝和過去的失敗;過去的榮耀和過去的羞辱;過去的得意和過去的失意。求你叫我忘記我過去的經歷;忘記十年前的,去年的,上個月的;忘記昨天的,上一個鐘點的。主啊!求你使我忘記!求你使我做一個才生的嬰孩那樣無依無靠的仰望你!求你使我努力面前的;使我在你爲我所預備的道路上直跑;在你爲我所計劃的工作上忠心;在你爲我所規定的旨意上順服。雖然如此,但求你不要讓明天的憂慮來摸著我。我要“看你今天向我所要施行的救恩”。主啊!我相信今天的頭髮掉落一根,你在天上的簿子上必爲我劃出一根。但願我天天的生活和工作,都和你天上的簿子相符!主啊!成全我的心願!阿們!

 

 

《曠野的筵席》728

「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。」(帖前5:19

    我們每一個人,都該期望從神接受一些負擔,並借著禱告將它卸出去。當我們忠心地將這些負擔一一禱告出來,神就再託付我們新的負擔。我們沒有得著更多負擔的唯一原因,是由於我們忽略了神已托給我們的負擔。如果我們在禱告裏卸釋了這些負擔,我們就會得蒙祂的獎賞,那就是祂將新的更重大的責任託付我們。

    在靈裏對神敏銳是很重要的,因為我們很可能因著消滅聖靈的感動,而喪失了這代禱的職事!如果我們在這件事上落下去,那恢復的路,第一是向祂認罪,並對聖靈所賜的新感動,做出忠心而迅速的反應。祂有沒有將一個靈魂放在你的心裏?你當立即為著那人而向神祈求。哦,親愛的朋友!如果你想進入有效的事奉裏,就當恢復你已往所忽略了的負擔,務要忠心盡禱告的職事!當你一受感動,就要立刻禱告。

    一切真實為著神的工作,都是從聖靈放在你靈裏那禱告的負擔而發起的。你的工作如果沒有這種負擔,結果可能只是徒勞無益。但如果真認識這工作是神親自放在你裏面而起頭的,那你就會發覺這工作越向前進展時就越是經歷更大的釋放!並且你所做的這種工作,也有真實屬靈的價值。所以,如果你要尋求那真實有效的事奉,你就要等候神,直至祂將祂的負擔指示你,又將祂的旨意向你顯明。

 

 

《竭誠為主》728

服之後又如何?

隨即催徒上船,先渡到那……(可六45-52

   很容易這樣想:主若催逼我,我服他,他就必叫我大大的成功。千萬把成功的夢想,當作神畫;神的畫可能恰好相反。我神要到某一特定的目的——一個理想的目;其並不是。到達某一目的,只是附的事。我所稱為過程的,神卻稱

   神的畫有何夢想?他的畫就是要我在倚靠他和他的能力。在動盪不安之中,我若能保持平靜不疑惑,就是神畫的目。神作工不是某一個特點;他的目就在程之中——要我看他正行在波浪上;然不見邊岸,沒有目的地,但有一個肯定的確信,深知必然平安無事,因我看他正在海面上行走。程,不是目,使神得著耀。神的訓練是即的,不是等一會兒的。他的畫是一分,不是將來某件事。我不必服之後會怎;若掛以後會怎,就走了路。人所訓練預備,神卻稱目的。

神的目的是要我如今就知道,他能在我生命的混亂動盪中行走。若我在前方另有目,那到我一刻都得如珍如寶了。

祈禱◆噢,主啊,倘若那需要是出於你,我便喜!著你教[有火試驗臨到你

不要以奇怪,倒要],我美你。

 

 

 

 

靈命日糧 728

好棒!

讀經: 詩篇47

金句: 「因為耶和華至高者是可畏的,他是治理全地的大君王。」(詩篇472節)

    大家常把「好棒(awesome)!」這句話掛在嘴上,以致於濫用這句話。

    我孫子賈許才9歲,他和我在客廳地板上玩遙控賽車,他動不動就說:「好棒!」

    還有一次,我和太太正要走出餐館,經理站在門邊,問我們:「一切還好嗎?」我說:「還好。」經理順口就說:「好棒!」

    於是我就想:跟孫子玩挺好,去餐館吃飯也挺好,但這兩件事真能算得上是「好棒」嗎?於是我查了韋氏大辭典,「好棒!」的英文本意是「極度虔誠」、「令人敬畏」、「可畏的」。其實我想到站在大峽谷南緣時的感受,那才真是「好棒!」

    接著我又想到一件更令人敬畏的事,就是認識這位創造宇宙、維繫宇宙的主。難怪詩人寫道:「耶和華至高者是可畏的。」詩篇472節)

所以下次聽到「好棒!」時,別忘了我們偉大的神,只有他才真是「好棒!」DJD

神榮光永不朽,
充滿天地和萬有;
奇妙作為他施展,
處處彰顯讓人看。

沒有任何事物,能比認識神更棒!

 

 

《聖經研讀》728

7:1        弟兄們、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、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麼。

7:2       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、丈夫還活著、就被律法約束.丈夫若死了、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。

7:3        所以丈夫活著、他若歸於別人、便叫淫婦.丈夫若死了、他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、雖然歸於別人、也不是淫婦。

7:4        我的弟兄們、這樣說來、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、在律法上也是死了.叫你們歸於別人、就是歸於那從死裏復活的、叫我們結果子給 神。

7:5        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、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、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、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.

7:6       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、現今就脫離了律法.叫我們服事主、要按著心靈的新樣、不按著儀文的舊樣。〔心靈或作聖靈〕

7:7        這樣、我們可說甚麼呢.律法是罪麼.斷乎不是.只是非因律法、我就不知何為罪.非律法說、『不可起貪心。』我就不知何為貪心。

7:8        然而罪趁著機會、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裏頭發動.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。

7:9        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、但是誡命來到、罪又活了、我就死了。

7:10      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、反倒叫我死.

7:11      因為罪趁著機會、就藉著誡命引誘我、並且殺了我。

7:12      這樣看來、律法是聖潔的、誡命也是聖潔、公義、良善的。

7:13      既然如此、那良善的是叫我死麼.斷乎不是.叫我死的乃是罪。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、就顯出真是罪.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。

7:14     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、但我是屬乎肉體的、是已經賣給罪了。

7:15      因為我所作的、我自己不明白.我所願意的、我並不作.我所恨惡的、我倒去作。

7:16      若我所作的、是我所不願意的、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。

7:17      既是這樣、就不是我作的、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作的。

7:18      我也知道、在我裏頭、就是我肉體之中、沒有良善.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、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

7:19      故此、我所願意的善、我反不作.我所不願意的惡、我倒去作。

7:20      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、就不是我作的、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作的。

7:21      我覺得有個律、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、便有惡與我同在。

7:22      因為按著我裏面的意思、〔原文作人〕我是喜歡 神的律.

7:23     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、和我心中的律交戰、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。

7:24      我真是苦阿、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。

7:25      感謝 神、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。這樣看來、我以內心順服 神的律.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。

 

羅馬書第七章    屬肉體的失敗

一、兩個丈夫 屬肉體或屬基督 (7:1-6)

﹙一﹚屬肉體的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 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

    1. 弟兄們,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,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?

    2.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,丈夫還活著,就被律法約束;丈夫若死了,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

    3. 所以丈夫活著,她若歸於別人,便叫淫婦;

        -丈夫若死了,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,雖然歸於別人,也不是淫婦

(婦人改嫁的比喻說明藉死脫離:1.婦人藉死脫離丈夫歸於別人;2.我們藉死脫離律法歸於基督。)

﹙二﹚屬肉體的死了就脫離律法 歸給基督、按靈的新樣服事主

    1. 我的弟兄們,這樣說來,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,在律法上也是死了

        -叫你們歸於別人,就是歸於那從死裏復活的,叫我們結果子給神

(脫離「舊夫」的關鍵,乃在於死;而另歸「新夫」基督的關鍵,乃在於復活。當主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時,我們的舊人也和祂同釘、同死(羅六6~9),因此,我們向著律法已經死了。然而「死」並不是目的,「歸於別人」才是目的;一面是向律法脫離了,一面是與基督結合起來,歸於基督。)

2:19       我因律法、就向律法死了、叫我可以向 神活

    2. 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(屬於舊的丈夫時),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

        -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(憑肉體所結的果子,在神看,都是「死亡的果子」)

    3.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,現今就脫離了律法

        -叫我們服事主,要按著心靈〔心靈:或譯聖靈〕的新樣,不按著儀文的舊樣

(基督帶著我們和祂同死,叫我們向捆我們的律法死了,就得以脫離律法的捆綁,進入新約的事奉。舊約字句的事奉是外面的,新約靈的事奉是裏面的。憑著「字句」的事奉是死的,活在「基督裏」的事奉是活的;憑著「字句」的事奉是陳舊的,活在「基督裏」的事奉是新鮮的。)

二、律法、罪與我們的關係 (7:7-14)

﹙一﹚罪因律法而活卻叫我們死

    1. 這樣,我們可說甚麼呢?律法是罪嗎?斷乎不是!

        -只是非因律法,我就不知何為罪。非律法說「不可起貪心」,我就不知何為貪心

(律法的主要功用是叫人知罪,但是律法雖能叫人知罪,卻沒有能力使人勝過罪。)

    2. 然而罪趁著機會,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裏頭發動

        -因為沒有律法,罪是死的(罪原來是活且有位格的,但沒有律法就不覺得罪,如同是死的)

    3. 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;但是誡命來到,罪又活了,我就死了(結死亡的果子)

(沒有律法的時候,我雖然有貪心,但是不覺得貪心是罪,所以貪心在我裏面是死的,我不覺得它。等到律法來了,我打算不貪心,但是我又貪心,所以罪又活過來了。命來到,就是自己決定靠律法成聖,又回到西乃山去。在律法下自己就死了。「死了」是指行動說的,不是指生命說的)

    4. 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,反倒叫我死(律法本來是叫遵行的人得以因此在神面前存活)

        -因為罪趁著機會,就藉著誡命引誘我,並且殺了我

(罪藉我們試圖去遵守律法,使我們反而更加犯罪,陷於死境。舊生命的敗壞不但誘使我們犯罪作惡,也誘使我們想建立自己的善義,憑自己的善行得救,以及靠自己的努力得神喜悅。)

18:5       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、典章.人若遵行、就必因此活.我是耶和華。

﹙二﹚聖潔、公義、良善的律法顯出我們是屬乎肉體的

    1. 這樣看來,律法是聖潔的,誡命也是聖潔、公義、良善的

    2. 既然如此,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?斷乎不是!叫我死的乃是罪

        -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,就顯出真是罪,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

    3.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,但我是屬乎肉體的,是已經賣給罪了

(肉體的成分,是分為「罪」與「我」的。這個罪,就是罪惡的能力;這個我,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「己」。基督的十字架對付罪(同釘脫罪的能力),聖靈藉十字架對付己(捨己背十字架))

三、肉體中失敗的律 (7:15-25)

﹙一﹚裏面罪之惡與律法之善的矛盾和爭扎

    1. 因為我所做的,我自己不明白(沒有「自覺」)

        -我所願意的,我並不做(不由「自主」);我所恨惡的,我倒去做(不能「自制」)

    2. 若我所做的,是我所不願意的,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

        -既是這樣,就不是我做的,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

(這不是我本意所要作的,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驅使我作的,因我無能力勝過那比我更強的罪的權勢。)

﹙二﹚我們裏頭肉體之中沒有良善 願意與立志都不是得勝的路

    1. 我也知道在我裏頭,就是我肉體之中,沒有良善

        -因為,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

(一個信徒在重生以後,可分為外面的人和裏面的人兩個部分(林後四16)。在信徒裏面的人裏住有良善,就是基督自己(弗三17);但在構成信徒外面的人主要部分之肉體裏面,並沒有良善。)

    2. 故此,我所願意的善,我反不做;我所不願意的惡,我倒去做

    3. 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,就不是我做的,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

5:17       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、聖靈和情慾相爭.這兩個是彼此相敵、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。

﹙三﹚兩個律的交戰 (神的律-心中的律;罪的律-肢體中犯罪的律)

    1. 我覺得有個律,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,便有惡與我同在

    2. 因為按著我裏面的意思〔裏面的人〕,我是喜歡神的律(心中的律)

    3.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,把我擄去,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

﹙四﹚得勝的呼聲 - 靠著主耶穌基督脫離這取死的身體

    1. 我真是苦啊!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?

(我們先在經歷中認識律法的徒然和肉體的敗壞,而對此絕望;然後才能真實感到生命之靈的釋放。)

    2. 感謝神,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(得救的盼望在於我們的主耶穌基督)

    3. 這樣看來,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,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

(論我自己、我是心思上給神之律做奴僕,而肉體上給罪之律做奴僕的。)

 

Hymnary

 H638去作工

 

  去作工,去作工,神僕人當盡忠;

主腳蹤,何佳美,我們要緊跟從。

主必要賜膏油,使力量得更新;

去作工,手不歇,盡全力,盡全心。

 

(副)再殷勤,再殷勤,再殷勤,再殷勤;

常盼望,常儆醒,再殷勤直等主降臨。

 

  去作工,去作工,叫饑者得飽足,

引倦者近活泉,得活力和安舒;

十架是我旌旗,我榮耀,我奇珍,

向萬人去傳揚﹕主白白救贖恩。

 

  去作工,去作工,每一人有一分;

黑暗國,錯謬理,必失敗、必消沉。

主耶穌,寶貝名,必高舉成至尊;

讓我們高聲唱:主白白救贖恩。

 

  去作工,去作工,靠主恩得力量;

細麻衣,金冠冕,那日是我獎賞。

當我們抵天家,要領悟主深恩;

與贖民同頌揚:主白白救贖恩。

 

神的工作不會因人亡而中止,前人離去,後人興起。 我們不要躊躇耽延,而要接棒勤快工作。

 

這首詩的作者是芬妮克羅斯比(Fanny J. Crosby)。杜恩譜曲。芬尼克羅斯貝(以下簡稱芬尼)是教會中有名的失明詩人。她在出母胎以后几個禮拜,就瞎眼了。雖遭遇到這樣的不幸,卻成了一位靈命極其丰富,被神所用的使女。她寫了許多極美的詩歌,直到今日,仍舊在教會中,被千万圣徒所寶貴、所歌頌,成了神給教會極大的祝福。

 

一八二零年三月二十四日,芬尼生于紐約普蘭鎮的一個窮苦家庭中。她的父母雖然出身卑微,卻都是敬虔的基督徒;全家熱切愛主。在她還不到一歲的時候,父親就去世了,她母親因事情太忙所以請祖母來家照顧這盲眼的女孩。芬尼從小就喜歡坐在祖母的膝上,听她講故事。她的祖母常告以神所創造的這個宇宙,是何等的奇妙、廣大和美麗!雖然知道孫女永遠不能用肉眼來欣賞大自然的美麗,但是她卻看出在這個小女孩的里面,有一個何等聰明的心靈!她盼望芬尼從小就運用這靈敏的感覺,來了解這宇宙的奇妙。藉著她祖母的教導,芬尼有了日出和日落的觀念。她知道有閃爍的星辰,在長夜照耀;有銀色的月光,繞地而行。她也知道有各色各樣的云彩、白日的云、雨前的云、和雨后的彩虹。她也明白彩虹是神和人類立約的記號。她的祖母是一位非常愛主的姊妹,并且也相當的認識主。當她祖母抱她在膝蓋上時,不僅把四圍神創造的美麗,講給她听,更把神的大愛、主的救贖和圣經的奇妙,灌輸在她的心里。所以芬尼在很小的時候就有了重生的經歷,且喜歡和主有親密的交通。她深深的被救主十架舍命的大愛所感動。這個愛火在她里面,越來越大;或許和她的眼瞎有關,因為她不能和外面的環境接触,所以她愛主的心是那樣的單純、真摯和熱切。她看不見別的事物,只有救主藉著圣靈,將她自己的美麗,啟示在她心里,因她整天用這樣長的時間,在幔內和主交通,所以她從主直接所得著的認識和啟示,不是一些從人得教導者所能比擬的。她的祖母也把圣經讀給她听,所以她從小就記得許多很長的經文。她祖母說:“孩子,你縱然不能像我一樣,從書案上取出圣經來讀,可是你能將許多經節——神的話,丰丰富富的珍藏在心里。以后你無論到哪里去,這些神的話都要隨著你,比一切財物更寶貴,要成為你用不盡的寶藏。”由于這种鼓勵,她更加用心背誦圣經。后來她能背誦許多的詩篇,全本箴言和路得記,以及大部分的新約圣經。至于舊約圣經的故事,她也大多能背誦。她所下的工夫,對她以后一生的事奉,有深刻的影響,這些寶貴的圣經,成了她一生享用不盡的財富。

 

芬尼享年九十四歲,死于一九一五年二月十二日。曾嫁給一位盲眼的音樂家Cana Alstyne,所以她的全名是Mrs. Fanny J.Crosby Alstyne。芬尼所寫的詩歌,有兩大類:頭一類詩歌是說到和主的交通、對主的倚靠。在這一類和主交通的詩歌中,很少有人寫得比她好的。另外一類說到因著救贖的大愛,因著看見十架救贖的工作,她對罪人產生熱愛,迫切地想拯救靈魂,這兩類是她詩歌的特點。

 

杜恩(William Howard Doane, 1832-1915)是美國的一位工業家、發明家和慈善家。他在十四歲時就任學校詩班的指揮。 早年與父親在康州及芝加哥經營紡織廠,嗣後,與人合作,製造鋸木機器,在當地是頗具聲望的社會與宗教領袖。

 

他是一位虔誠的浸信會會友,曾任主日學主任達二十五年之久。 他捐大筆金錢與慈善事業,並捐建浸信會大學的圖書館,奉獻管風琴給青年會會堂。 他自已家中也設有圖書室及音樂室。

 

杜恩在工作之暇,以作曲及編印詩歌集為樂,一生作曲約2200首。 他經常為芬妮克羅斯比(Fanny J. Crosby)的聖詩譜曲,他們合作的著名聖詩有「莫把我棄掉」(Pass Me Not)、「我乃屬耶穌」(I Am Thine, O Lord)、「榮耀歸於真神」、(To God Be the Glory)、十字架(Near the Cross)等等。

 

H638 去作工

 TO THE WOR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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