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荒漠甘泉》5月3日
“到那時候,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”(約珥書二章32節)。
爲什麽我不求告耶和華的名呢?爲什麽我還要跑東跑西去請教我的親朋鄰舍呢?神不是就在這裏麽?神不是聽禱告的神麽?爲什麽我呆坐著設計籌劃呢?爲什麽不立刻把自己和重擔一起交給主呢?
直跑,是頂近頂快的一條路。爲什麽我不立刻跑到活的神那裏去呢?除了主以外,在天下人間,別無拯救。
我不必先考慮我有否資格去求告他,因爲那“凡”字已經足够包括我在內了。“凡”字指著我,也指著任何人,每一個人。所以我要憑著經上的話,立刻去求告那應許的主。
我的事情非常緊急,我不知道怎樣才能得著拯救;但是這不是我的事,乃是主的事。他既應許了,必會設法遵守他的應許。順服他的命令是我的事;替他設計不是我的事。我是他的奴隸,不是他的參謀。我只消求告他的名,他必施行拯救。——司布真(C.H. Spurgeon)
《曠野的筵席》 5月3日
「此後,我聽見好像群眾在天上大聲說,哈利路亞!救恩,榮耀,權能,都屬乎我們的神。」(啟19:1)
這個屢次被稱為「大」城的倒塌,引起了啟示錄第一次的「哈利路亞!」天上為何因著巴比倫的毀滅而如此的歡樂?這是因為巴比倫包括了一切假裝和虛偽的靈!以色列百姓進入迦南地第一次所記載的罪,就是竊取了一件巴比倫的衣裳。亞干貪慕巴比倫那華麗的款式,他要美觀。新約初期的教會,第一次所記載的罪也與此相類似。亞拿尼亞和他的妻子撒非喇,為了貪圖人的尊敬,就裝出一副超乎他們實際的「自我犧牲的模樣。」他們也像亞干那樣貪圖外表上的好看。今日在教會裏,同樣不難見到神的兒女借著某些行動,希望給別人一個好印象,並為自己建立一個有聲望和得讚揚的地位。這是淫婦巴比倫的原則,是神所憎惡的。
《竭誠為主》 5月3日
有力的代求
靠著聖靈,隨時多方禱告祈求。(弗六18)
我們代求的時候,會發覺對神的順服,與別人的得失有極大的關係,這是我們想不到的。但有一個危機,就是那些神聽了禱告而逐漸被提升到另一個不同領域裏的人,我們用人的同情心去代求。一旦我們從與神同心去關懷別人,退到用同情心去代禱,那與神息息相關的聯繫就失去了。我們把同情心摻入代禱中,便是故意頂撞神。
除非我們完全認識神,否則無法作有效的代求。我們與神的關係最大的分化力,就是個人的同情與偏見。認同是代求的鑰匙,一旦停止與神同心,就是同情心而不是罪在作祟,不一定是罪阻礙我們與神的關係,同情心也會。對自己的同情,對別人的同情,令我們說:[我不要讓這樣的事發生。]這樣,與神密切的關係,就立時中斷。
代求根本沒有時間,也沒有傾向於為自己的愁腸禱告。你不用排除自己的憂愁,因為根本不應該有自己的成分在裏面。你這時是與神同心,完完全全地關懷別人。神呼召我們代求,是要明辨,不是要吹毛求疵、
祈禱◆主啊,當我們開始在晨禱中[為我們的國家代求],懇求你的靈指引我們。
《靈命日糧》 5月3 日
中國的葛理翰
讀經: 腓立比書3章1-11節
金句: 「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,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。」(腓立比書3章7節)
1927年,宋尚節從美國搭船返回上海。他在美國留學7年多,拿到了3個學位,其中一個是博士學位。
當船靠近目的地時,宋尚節在船上扔掉了所有的文憑、獎牌及校友通訊錄,只留下要給父親過目的博士文憑。因為他已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,並決定要終其一生致力於永生的事業。
在東亞及東南亞,許多因著宋尚節得救的年長基督徒仍還健在。因著他的傳福音事工,宋尚節被譽為中國的葛理翰(Billy
Graham)。他用行動實踐了使徒保羅在腓立比書3章7節所說的話:「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,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。」
並非每個人都能像宋尚節那樣行事,但我們都能像使徒保羅一樣,將今生的事當作「糞土」(8節),全然為永生而活。
在你的生活範圍內,你可以在信仰方面影響一些人。 神將他們放在你的周圍,好叫你去作見證,引領他們歸向耶穌。
想想你能向誰傳講主耶穌,告訴他主為你所成就的事。
願我雙手為主作工,
願我雙足跟主行,
願我雙目只見耶穌,
願我口舌頌主名。
僅此一生,轉眼成空;唯有主工,永遠長存。
《聖經研讀》5月3日
約 3:1 有一個法利賽人、名叫尼哥底母、是猶太人的官。
約 3:2 這人夜裏來見耶穌、說、拉比、我們知道你是由 神那裏來作師傅的.因為你所行的神蹟、若沒有 神同在、無人能行。
約 3:3 耶穌回答說、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、人若不重生、就不能見 神的國。
約 3:4 尼哥底母說、人已經老了、如何能重生呢.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麼。
約 3:5 耶穌說、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、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、就不能進 神的國。
約 3:6 從肉身生的、就是肉身.從靈生的、就是靈。
約 3:7 我說、你們必須重生、你不要以為希奇。
約 3:8 風隨著意思吹、你聽見風的響聲、卻不曉得從那裏來、往那裏去.凡從聖靈生的、也是如此。
約 3:9 尼哥底母問他說、怎能有這事呢。
約 3:10 耶穌回答說、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、還不明白這事麼。
約 3:11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、我們所說的、是我們知道的、我們所見證的、是我們見過的.你們卻不領受我們的見證。
約 3:12 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、你們尚且不信、若說天上的事、如何能信呢。
約 3:13 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、沒有人升過天。
約 3:14 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、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.
約 3:15 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。〔或作叫一切信的人在他裏面得永生〕
約 3:16 神愛世人、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、叫一切信他的、不至滅亡、反得永生。
約 3:17 因為 神差他的兒子降世、不是要定世人的罪、〔或作審判世人下同〕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。
約 3:18 信他的人、不被定罪.不信的人、罪已經定了、因為他不信 神獨生子的名。
約 3:19 光來到世間、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、不愛光倒愛黑暗、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。
約 3:20 凡作惡的便恨光、並不來就光、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。
約 3:21 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、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 神而行。
約 3:22 這事以後、耶穌和門徒到了猶太地、在那裏居住施洗。
約 3:23 約翰在靠近撒冷的哀嫩也施洗、因為那裏水多.眾人都去受洗。
約 3:24 那時約翰還沒有下在監裏。
約 3:25 約翰的門徒、和一個猶太人辯論潔淨的禮。
約 3:26 就來見約翰說、拉比、從前同你在約但河外、你所見證的那位、現在施洗、眾人都往他那裏去了。
約 3:27 約翰說、若不是從天上賜的、人就不能得甚麼。
約 3:28 我曾說、我不是基督、是奉差遣在他前面的、你們自己可以給我作見證。
約 3:29 娶新婦的、就是新郎.新郎的朋友站著聽見新郎的聲音就甚喜樂.故此我這喜樂滿足了。
約 3:30 他必興旺、我必衰微。
約 3:31 從天上來的、是在萬有之上.從地上來的、是屬乎地、他所說的、也是屬乎地.從天上來的、是在萬有之上。
約 3:32 他將所見所聞的見證出來、只是沒有人領受他的見證。
約 3:33 那領受他見證的、就印上印、證明 神是真的。
約 3:34 神所差來的、就說 神的話.因為 神賜聖靈給他、是沒有限量的。
約 3:35 父愛子、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裏。
約 3:36 信子的人有永生.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、〔原文作不得見永生〕 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。
約翰福音第三章
內容綱要: 從上頭生得永遠的生命
一、生命的神蹟-重生 (3:1-12)
﹙一﹚不重生不能見神的國 - 完全不同的境界
1. 有一個法利賽人、名叫尼哥底母、是猶太人的官(為猶太公會一員,代表上流社會的人)
(本節原文以「但是」開始,表明尼哥底母尋求真道,不同於前章那些因看見神蹟而信主名的人。)
2. 這人夜裏來見耶穌、說、拉比、我們知道你是由神那裏來作師傅的(重在教訓)
- 因為 你所行的神蹟、若沒有神同在、無人能行
3. 耶穌回答說、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、人若不重生、就不能見神的國
﹙必須重生-再生一次,從上頭生,才能看見在屬靈境界的神的國。主從根本否定尼哥底母所追求的方向─他以為人所需要的是好的教訓,藉以改善行為,但主表示人所需要的不是教訓,而是生命。﹚
﹙二﹚不從水和聖靈生不能進神的國 - 需悔改與相信才能進入
1. 尼哥底母說、人已經老了、如何能重生呢.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麼
2. 耶穌說、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、
- 人若不是從水(水浸)和聖靈(靈浸)生的、就不能進神的國
﹙悔改而進入水,就結束了舊人的生命;相信而進入聖靈,就得著了神的生命。你們若不是從水浸所代表的意義(悔改),以及聖靈浸所成就的(重生),就不能進神的國。﹚
可 1:8
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、他卻要用聖靈給你們施洗。
3. 從肉身生的、就是肉身.從靈生的、就是靈
(神兒女是「從神生的」(約一13),「從上頭生」的(約三3),「從靈生的」(約三6)。從神生的,因為神的生命住在他的靈裏;從上頭生,因為這生命是從天上來的;從靈生的,因為重生是聖靈的工夫。)
4. 我說、你們必須重生、你不要以為希奇
(罪人一相信,聖靈就進入他的靈裏使他重生;神永遠的生命就住在他的靈裏,他就有了永生。)
5. 風隨著意思吹、你聽見風的響聲、卻不曉得從那裏來、往那裏去
- 凡從聖靈生的、也是如此(重生不是一件物質的事,而是一件屬靈的事)
(風和靈原文同字,表明屬靈的事性質如下:(1)乃完全隨著聖靈的意思(風隨著意思吹),並不是人所能干豫的;(2)是無形、看不見的(只能聽見風的響聲);(3)是難以推測、理解的(不曉得從那裏來,往那裏去);(4)但人可以感受其功用(風吹和響聲),從而確定它的存在,乃是一個事實。)
﹙ 三﹚未重生不能領受屬靈境界的見證
1. 尼哥底母問他說、怎能有這事呢(林前 2:14屬血氣的人不領會 神聖靈的事)
2. 耶穌回答說、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、還不明白這事麼
3.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、我們所說的、是我們知道的、我們所見證的、是我們見過的
(為主說話,必須根據自己所認識的;為主作見證,必須根據自己所經歷的。)
4.你們卻不領受我們的見證(不接受是因著黑暗不接受光)
5. 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、你們尚且不信、若說天上的事、如何能信呢
(面對著尼哥底母的疑惑,主說出一個重要的事實,就是重生是屬天的事,不是用人的思想先去弄個明白,而是要用「信」去接受神所作好的。除了信以外,人根本無從接觸天上的事。)
二、神的救法 (3:13-21)
﹙一﹚基督在十架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
1. 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、沒有人升過天
(主是「從天降下」、道成肉身的一位;祂雖行走在地,卻「仍舊在天」,祂並不屬於地,而超越過地。)
2. 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、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
- 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﹙叫一切信入的人在他裏面得永生﹚
民 21:8
耶和華對摩西說、你製造一條火蛇、挂在杆子上、凡被咬的、一望這蛇、就必得活。
(民數記「舉銅蛇」的預表是應驗在人子耶穌基督釘十字架。銅蛇的意義只有罪身的形狀,沒有罪的生命,另一面銅蛇是審判的表號。以色列人因仰望銅蛇而得活,罪人因相信主耶穌而重生。)
﹙二﹚信入神的兒子得永生
1. 神愛(神聖的愛agapao)世人、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、
- 叫一切信他的、不至滅亡、反得永生(「永遠生命」是指著神兒子道成肉身的獨特的生命)
(本節為聖經最偉大的經節,說出「福音的縮影」,:(1)神是愛的源頭;(2)愛的對象:是人,是一切的人;(3)愛的方法:賜獨生子;(4)愛的果效:人肯相信;(5)愛的收獲: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。)
約一 5:12
人有了 神的兒子就有生命.沒有 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。
2. 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、不是要定世人的罪、
- 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(靈的得救)
﹙三﹚信與不信和光與黑暗的分別
1. 信他的人、不被定罪.不信的人、罪已經定了(世人最大的罪,就是不信主耶穌)
- 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(信主的名等於相信接受主自己)
2. 光來到世間、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、不愛光倒愛黑暗
- 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(拒絕光就是拒絕道成肉身的神的兒子)
3. 凡作惡的便恨光、並不來就光、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(弗五13: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)
4. 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、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
三、施洗約翰的見證與宣告 (3:22-30)
﹙一﹚耶穌門徒的施洗和約翰的施洗
1. 這事以後、耶穌和門徒到了猶太地、在那裏居住施洗(約四2:主的門徒施洗)
2. 約翰在靠近撒冷的哀嫩也施洗、因為那裏水多.眾人都去受洗
- 那時約翰還沒有下在監裏(希律為他兄弟腓力的妻子希羅底的緣故、把約翰拿住鎖在監裏)
3. 約翰的門徒、和一個猶太人辯論潔淨的禮. 就來見約翰說、
- 拉比、從前同你在約但河外、你所見證的那位、現在施洗
- 眾人都往他那裏去了(約翰的門徒天然生命忌妒的反應)
﹙二﹚祂必興旺、我必衰微- 製作新婦的道路
1. 約翰說、若不是從天上賜的、人就不能得甚麼
2. 我曾說、我不是基督、是奉差遣在他前面的、你們自己可以給我作見證
3. 娶新婦的、就是新郎.新郎的朋友站著聽見新郎的聲音就甚喜樂
- 故此我這喜樂滿足了(新郎的朋友知道新郎心中極大的祕密、才會有極大的喜樂)
(「新婦」泛指所有基督的信徒,就是教會;「新郎」指基督;「新郎的朋友」指施洗約翰。)
4.
他必興旺、我必衰微﹙祂必增加,我必減少﹚
(這是十架生命的實際,這也是製作新婦生命的惟一道路。屬靈生命的長進,乃是多有基督,滿有基督;同時相對地,少有自己,沒有自己。)
四、神兒子的見證(3:31-36)
﹙一﹚屬天與屬地兩個絕對不同的境界
1. 從天上來的、是在萬有之上(主從諸天之上而來,祂把屬天屬靈的境界帶到屬地境界而來)
2. 從地上來的、是屬乎地、他所說的、也是屬乎地(指施洗約翰與猶太人)
﹙二﹚神兒子是第一個偉大的見證人
1. 從天上來的、是在萬有之上(主是第一個見證人—見證人的榜樣)
2. 他將所見所聞的見證出來、只是沒有人領受他的見證
3. 那領受他見證的、就印上印、證明神是真的(接受主見證者他自己也成為見證人)
4. 神所差來的、就說神的話(主耶穌的話就是神的話)
- 因為神賜聖靈給他、是沒有限量的
﹙三﹚接受神兒子見證與否的結果
1. 父愛子、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裏(父對子的愛由父將萬有交在子手中顯明出來)
2. 信子的人有永生(任何人只要相信神的兒子就有永生)
3. 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﹙不信子的人不得見永生﹚
- 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﹙有子就有父,沒有子,就只能有神的震怒﹚
(本節指出我們永遠的結局在於我們如何對待神的兒子。若是接受,神就給我們永生作為賞賜。若是拒絕,不單得不著永生,而且神的震怒將高懸頭上,要面對最可怕的審判。)
H564祂摸我
一 人生重擔將我枷鎖,
滿了罪惡和羞辱;
耶穌今來伸手一摸,
我就立脫舊樣和罪污。
二 自從遇見恩主耶穌,
得著潔淨和痊愈;
我就不住讚美歡呼,
歡呼直到永世不稍渝。
(副)祂摸我,祂摸我,
何等喜樂滿溢我心!
奇事臨我,我今知道;
祂一摸,我得更新。
1963年,一個週末的晚上,有一遠地的教會請比爾(Bill Gaither, 1936 )前往司琴,他原想拒絕,因他難得有機會在家陪伴妻女,但他還是去了。那晚聖靈作工,許多人決志。在牧師送他回家的途中,他們談到當晚的信息有聖靈動工,他們自己也蒙福被感動。抵達家門時已是凌晨,牧師對比爾說:「你該作一首歌祂救我。」 那晚他澈夜不眠,寫了這首感人的詩歌。比爾認為許多詩歌的詞句生澀,他希望能把福音的精粹口語化。這是一首現代美國信徒最愛唱的聖詩之一。
1971年,這首聖詩使比爾蓋瑟一舉成名,獲得第二屆最佳福音歌曲作家的「聖鴿獎」(Dove),同年美國作曲家協會SESAC也頒發給他一座「國際獎」。當年貓王普萊斯里(Elvis Presley)經常在教會及電台獻唱此詩。 1969將它灌入他的唱片而榮獲葛萊美獎(Grammy Award),更使此歌名噪一時,非基督徒也常吟哼,可是中國教會很少吟唱此詩歌。1973年,蓋瑟夫婦和弟弟蓋丹尼組成了「蓋瑟三重唱」。 比爾司琴又是男低音,葛莉亞是女高音,蓋丹尼是男高音,他們唱自己的作品,榮膺聖鴿獎和葛萊美獎的最佳混聲合唱。 1975-1976年間,他們演唱時,一萬四千座位的會場,座無虛席,而聽眾還是不斷地蜂湧前來。
有一位年輕的女醫生患了乳癌,切除和化療時,飽受痛苦。 兩年後復發,她不想再受苦,但三個孩子尚年幼,而父母又年邁,在家人苦勸下,她答應再次接受手術。這時她丈夫因心臟病突發而先她入院,手術前夕,她的兄嫂前來帶走三個孩子,而幼兒依母泣而不捨。好不容易送走家人,她獨自坐在窗前,遠觀山景夜色是那麼地美麗,環顧室內一桌一物都是她悉心的佈置,一切都是那麼地美好,然而這一切都可能隨時失去;一下子她的心靈掉入谷底,不禁悲從衷來,向 神哭問為什麼? 這時隔街的教堂中遠遠傳來了「祂救我」的歌聲。 輕柔的詞句:「祂救我,祂拯救我,天上喜樂今充滿我;救主使我生命改變,祂救我,使我得完全。」她隨手打開聖經讀到以賽亞書54:10「大山可以挪開,小山可以遷移,但主的慈愛永不離開你。」她心中大得安慰,知道神的慈愛永不離開, 神能救她,於是她把自己交托給 神而安然入睡。
H564 祂摸我 |
HE TOUCHED ME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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